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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卖血者的自述

2000-08-2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在市血液中心暗访时认识了一名还不到17岁的卖血者,他的朋友都称他为“小吉林”,相互攀谈后,“小吉林”述说了自己的经历。以下是“小吉林”的自述。

去年12月,我从老家吉林坐了3天3夜的火车来广州打工。下车后,在广场上睡觉,醒来时,钱和鞋子都不见了。当时就在车站附近一个小饭店里找了一份工作,工钱刚好够吃饭。过了一个多月,觉得没什么意思,想找一份好一些的工作。结果找了十几天都没找到,回家的路费都没了。有人说卖血能赚钱,便去了血液中心。在血液中心,一个不高的胖子拦住了我,问了一些情况,对我说:“到我那里去住吧,包吃包住,一天才15元,还可以赊账。”后来才知道他是个“血头”,别人都叫他“老沈阳”。

住进“老沈阳”那里没几天,他就要我去“拿货”(指卖血)。卖完血,“老沈阳”堵在血站门口,算清了几天的食宿费。2月份,我“拿”了5次“货”,按血站的规定这样是不行的,“老沈阳”给了我好几张假身份证,还说要的时候再来拿。

4月末去血站采血小板时,我被查出转氨酶偏高,两次去血站都被“枪毙”了(指体检不合格被刷下)。那时我已欠“老沈阳”300多块钱了。4月20日6时多,“老沈阳”带着我们40多人去竹料镇“赶场”,后来才知道是顶替别人去参加无偿献血。到了那里,“老沈阳”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张“无偿献血登记表”。发给我时,他说:“你的转氨酶偏高,我找了一个血型和你一样的人替你验血,到时候你拿他的体检表去‘拿货’。”这次我抽了200cc。回去后“老沈阳”跟我算账,说这次“拿货”每人150元,扣除食宿费,还欠他150元。后来我打听到这次竹料镇的营养费是每人500元,“老沈阳”给我们的只有150元,有的只有100元。十几天后“老沈阳”又带着我们去太和镇“赶场”,也是别人替我验血。这次拿完“货”,还欠“老沈阳”100多元,我不想做了。“老沈阳”不让走,后来把身份证留下做抵押才让走。6月19日“老沈阳”又找到我,要我去南华西街“赶场”,说给我100元,做完身份证还我,欠他的钱就算还了。还跟我说:“以后没地方去,还回我这儿来。”

(南方都市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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